自2023年6月30日起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,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,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,將以危險駕駛舉發,除處新臺幣1萬2,000元至3萬6,000元罰鍰外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,另吊扣汽(機)車牌照6個月。
超速40公里,扣牌6個月,影響生活大!
汽車牌照被吊扣6個月,代表車輛無法上路行駛,將嚴重影響日常生活,包括:
交通安全,人人有責!
請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,勿超速行駛,以免發生事故,造成自身及他人傷亡。